Margaret Dragu
Margaret Dragu的作品包括視頻、裝置、數字/模擬出版物和表演。她的作品涉及關係、持續性、干預主義、和社區參與,並在加拿大、美國、和歐洲展出。Margaret Dragu持續創作50年;儘管她因為髖關節手術而導致行動不便,但她依然以自己身體作為藝術創作的主要形式。她榮獲加拿大視覺和媒體藝術總督獎(2012年),作品《7a*11d》獲得Éminence Grise獎(2012年),也是FADO出版加拿大藝術家行為藝術傳奇圖錄中首名藝術家(2000)。
藝術家的網站:margaretdragu.com
藝術家的Instagram:instagram.com/ladragu
Justine A. Chambers
Justine A. Chambers,舞蹈藝術家,生活工作在海岸薩利希族從未割讓的土地,包括瑪斯琴、史戈米殊及斯里華圖原住民族。她的創作思考了如何使編舞成為一種共情的方式,根植於合作、深度觀察、以及將身體視為過往經歷的累積。她認為「所感」比「所見」更重要。並將日常動作融入其舞蹈作品—也可稱為日常社會編舞。她是Max Tyler-Hite的母親。
藝術家的網站:justineachambers.com
藝術家的Instagram:instagram.com/justine.a.chambers
藝術家自述
作為一個行動不便的人,我將自己在公共場所行動的經歷呈現出來。通過合作的形式,以情緒、聲音和行動來批評性地審視健全中心主義(注:對殘障人士和/或被認為有殘障的人的歧視和社會偏見)和老齡化;並將城市空間設定成一個空間正義的場所(注:空間正義——在城市發展中,尊重區域內所有成員,不論背景,皆平等享有利益和基本權利;分擔責任及分配資源符合正義的原則)。
過去三年,我一直與藝術家Justine A. Chambers合作進行《新常態:可視化小說》的項目。《新常態:可視化小說》是一個沈浸式裝置,通過視頻、表演、音樂、和文字的形式探索社會架構中的身體能力。同時提出了一個問題——表演是否可以成為一種出版形式?
創作「13章小說」的同時,我們也創作出一系列表演、展覽、和出版作品,統稱為「第4章」。我們已經創作出三個「第4章」作品,此次展出作品也是其中之一。